【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】
开办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,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,并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,填写《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》,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食品)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。需要注意的是,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不需要生产许可证,有营业执照就行。
办理材料:
1、《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》;
2、所生产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;
3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4、法定代表人、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5、生产、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、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;
6、生产管理、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、学历职称一览表;
7、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,包括租赁协议、房产证明(或使用权证明)的复印件(生产场地证明文件的规划用途或设计用途不应该为“住宅”);
8、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;
9、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;
10、工艺流程图。